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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轉知交通部為推廣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
- 一、依據交通部113年11月20日交路字第1135016137號函辦理。
- 二、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未完成掛牌程序逕上路係屬違規,爰為積極擴大宣傳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