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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08年6月27日文資傳字第1083006834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108學年度預訂辦理50場次(國中8場、國小27場,高中15場),活動內容摘要如下(詳如附件):
(一)辦理時間:108年9月起至109年01月止。
(二)辦理地點:各國中、國小及高中(職)學校。
(三)辦理方式:由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安排參與「重要傳統表演藝術教育推廣增能培訓工作坊」之傳習藝生、結業藝
生或團隊成員代表辦理各課程講座及搭配團隊示演;另衡酌十二年國教-高中教育藝術課程深度,邀請相關專家
學者協助課程講座搭配團隊示演。
(四)講座議題:
1、講題:以宣導重要傳統表演藝術登錄項目,如歌仔戲、布袋戲、北管戲曲、南管戲曲、客家八音、布農八部合音、排灣族口、鼻笛等為講題原則。
2、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2條:「為實施文化資產保存教育,主管機關應協調各級教育主管機關督導各級學校於相關課程中為之」,爰為有效保存傳統表演藝術文化資產,將「文化資產保存」教學融入於校園推廣計畫中。
三、本案活動報名自108年7月1日~108年8月15日止,逕自網站報名(網址:https://bochschoolpromo2017.com)或聯絡
本案委託承辦單位:木蘭文化事業有限公司,電話:(02)2543-1636,聯絡人高先生、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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