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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轉知-「115年國家防災日活動」海嘯警報宣導試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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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一、 依據本市警察局115年8月31日基警民管字第1150036178B 號函辦理。

二、 為配合「115年國家防災日活動」協助辦理運用防空警報 系統發布海嘯警報試放,設定模擬於9月21日(星期一)9 時21分花東縱谷斷層系統南段發生芮氏規模7.3地震(東經 121.33度、北緯23.17度),震源深度14公里之地震,主要影響臺灣東部及中部地區,並可能引發海嘯,故針對西南沿海地區及東南沿海地區海嘯警戒分區,發布海嘯警報預警。警察局協助配合於上午9時30分至10時運用防空警報系統發布近海海嘯緊急警報試放、解除警報試放,藉以驗證發放海嘯警報之效率,使民眾熟悉海嘯警報,達成警報試放任務,請各機關及相關事業單位惠予協助宣導。

三、 海嘯警報試放宣導內容:「政府將於本(115)年9月21日 9時30分至10時將針對西南沿海地區及東南沿海地區海嘯警戒分區運用防空警報系統發布海嘯緊急警報試放、解除警報試放,不實施人車管制及疏散避難,請民眾不必驚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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