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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檢送「基隆市政府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推廣宣導執行計畫」1份(如附件1),請同仁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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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基隆市政府 書函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8日發文字號:基府政查貳字第1140251903號主旨:檢送「基隆市政府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推廣宣導執行計畫」1份(如附件1),惠請協助辦理法令宣導相關事宜,請查照。說明:一、依本府政風處114年8月1日案陳「基隆市政府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推廣宣導執行計畫」核定事項辦理。二、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下稱揭弊者保護法)於114年7月22日施行,本府各單位及所屬機關學校、本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皆為受理揭弊單位,請協助辦理下列宣導事項:(一)自即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運用貴機關(單位)之電視牆、電子看板、網路(臉書粉絲專頁、官網)、平面媒體、跑馬燈等放置宣導媒材(宣傳圖檔如附件2、跑馬燈字幕內容:「勇敢揭弊,安心有保障,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並於適當場所張貼海報(海報另放置本府公文交換櫃或於本府政風處派員宣講時提供),併請區公所轉知各里辦公處協助辦理。(二)本府政風處製作宣導影片「公益揭弊『勇氣的聲音,我們來守護』」,已置於基隆市政府政風處Youtube頻道(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es8MI4-g3c),請協助連結推播並鼓勵同仁踴躍觀看。(三)本府政風處網站建置「公益揭弊者保護專區」(網址:https://www.klcg.gov.tw/tw/ethics/4665.html),提供各項訓練教材及宣導媒材等資料,請參考運用並轉知同仁知悉。三、相關宣導成果(如海報張貼拍照、社群貼文截圖等),請於114年10月27日前填寫「宣導成果彙整表」(如附件3),免備文逕送至本府政風處承辦人電子信箱(該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郵件外掛保護。要顯示它需要在瀏覽器中啓用 JavaScript。)。四、另本府114年9月30日基府政查壹字第1140248935號函(諒達)請各機關(單位)填寫「基隆市政府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宣講時程表」,請儘速回復,俾利本府政風處安排宣講時程。


基隆市政府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推廣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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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流程推廣單

圖片說明:基隆市政府政風處公益揭者 KEELUNG保護法揭弊流程適格之揭弊者+具名+有事實合理相信+泛公部門*政府機關(構)國營事業受政府控制之事業、團體或機構+特定弊案刑法瀆職罪章違反政府採購法貪污治罪條例法官應付評鑑行為包庇犯罪(以法律有规定刑事處罰者為限)危害公共利益且情節重大之行為違反利益衝突迥避法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之行為受理揭弊機關公部門之政府機關(構)主管、首長或其指定單位、人員*司法警察機關國管事業、受政府控制之事業、團體或機構之主管、負責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人或其指定單位、人員監察院檢察機關政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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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隆市政府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推廣宣導執行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