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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三點、第五點,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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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基隆市政府 書函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14日發文字號:基府人考貳字第1140145515號主旨:行政院函以,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三點、第五點,並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轉請查照。說明:依據行政院114年10月13日院授人培字第114302736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相關附件
  • 行政院函PDF
  • 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PDF
  •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