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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轉知交通部修正「酒駕防制教育及酒癮治療實施管理辦法」,名稱並修正為「酒駕毒駕防制教育及酒癮毒品戒癮治療實施管理辦法」,並自115年10月3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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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基隆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2日
發文字號:基府交規貳字第1150148660號
主旨:函轉交通部修正「酒駕防制教育及酒癮治療實施管理辦法」,名稱並修正為「酒駕毒駕防制教育及酒癮毒品戒癮治療實施管理辦法」,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0月30日以第155013940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15年10月31日施行,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交通部115年10月30日交運字第11550139403號函辦理。

相關附件
  • 4026000_0148660_115E0238459-01PDF
  • 4026000_0148660_115E1202990-01ODT
  • 4026000_0148660_115E1202991-01PDF
  • 4026000_0148660_115E1202992-01PDF